政協徐州市委員會機關管理規章制度
十三、安全保衛制度
㈠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機關各委室負責人為本委室安全保衛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㈡機關人員值班期間,對機關內的安全保衛工作負總責。要注意檢查樓道治安情況,遇事妥善處理,遇有特殊情況要及時向領導匯報。
㈢機關財務室、檔案室、人事處等要害部門,要制定具體的安全保衛措施和嚴格的崗位責任制,確保安全。財務室現金要存放在保險柜,過夜現金不得超過規定限額。提取大額現金必須專人護送。
㈣機關各委室內禁止私自鋪設電源線路,私人貴重物品不得存放在辦公室內。下班時要注意關閉電源開關、鎖好門窗,切實做好辦公室內的防火、防盜工作。
㈤對需要銷毀的文件、資料,由各委室收集存放,定期交辦公室文檔工作人員按照保密規定集中銷毀,不得私自出售。
㈥高度重視消防工作,及時排除所屬范圍內的火災隱患。所有消防工具、器材設施不得隨意動用,遇有毀損,及時通知辦公室有關人員維修更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