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協十三屆三次會議大會發言摘編
■政協委員劉秀全調研認為:
近年來,市政府及相關部門出臺了不少促進中小企業平穩發展的好辦法、好措施,銀行業也做了大量工作,但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呼聲一直較高。
■建議:
地方政府要提供系統性服務,改善中小企業發展的政務環境。建議設立中小企業發展扶持基金和風險補償基金,并逐年擴大基金規模;設立中小企業專門管理部門或授權中小企業管理局作為中小企業歸口管理部門;盡快組建和壯大政府背景的非營利性信用擔保機構,加強對信用擔保機構的行業管理;適當減免中小企業稅賦,減少抵(質)押評估、登記、擔保、公證等中介收費,降低中小企業融資成本。
監管部門要加強窗口指導,推動中小企業金融服務向縱深發展。一是加大對現有銀行機構經營定位的引導,督促建立銀監會要求的“六項機制”和中小企業貸款專營機構,充實中小企業信貸人員數量,建立中小企業客戶儲備庫,力爭做到跟蹤一批、培育一批、支持一批,形成一個聯動鏈條;二是搭建政府部門、監管部門、銀行機構、擔保公司和企業之間的交流平臺,指導和促進銀行業機構將中小企業金融服務長效機制建設落到實處;三是鼓勵有條件的銀行到縣區增設分支機構,加快村鎮銀行的審批設立和異地中小銀行的引進,彌補縣域中小企業金融服務能力不足的現狀。
銀行業機構要提高服務水平,增強為中小企業“輸血”功能。要從戰略的高度切實提高對做好中小企業金融服務工作重要性的認識,認真履行社會責任,確保中小企業貸款增幅不低于全部貸款增幅,增量不低于上年;要積極創新貸款品種和方式,力爭在各類權利質押、動產質押和企業聯保等貸款方式上取得突破。下放信貸審批權限,縮短審批環節,符合中小企業 “短、小、頻、急”的用款特點;要改變業績考評方式,建立激勵相容的考核機制,為中小企業信貸服務人員“松綁”。
中小企業要規范經營管理,提高自身的“造血”功能。要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改善經營管理,加快資產、技術重組,提高產品技術含量,增強自身實力和信譽,提高抗風險能力和償債能力;要嚴格按照公司法要求建立規范的財務核算制度,真實反映企業情況,提高信息透明度;應充分發揮中小企業行業協會或促進會的作用,加強產業集群在資金、技術、人才、信息等方面的合作力度,提高行業整體融資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