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市政協不斷加強和改進協商民主方式方法,以提案工作為抓手,以提案辦理協商為突破口,在省內率先建立提案辦理高層協商機制,率先實現黨委、政府、政協領導全員領辦督辦重點提案。
提案辦理協商作為人民政協協商民主的重要形式,是構建完善的政協協商議政格局、形成完整的協商民主制度程序和參與實踐的重要環節。加強提案辦理協商制度建設,對推動提案工作提質增效、更好發揮人民政協專門協商機構作用具有重要意義。
2018年,市政協創新重點提案辦理協商形式,在主席會議督辦、副主席督辦,民主黨派和界別督辦提案的基礎上,建立市委書記、市長領辦督辦重點提案機制。圍繞《關于積極加快淮海經濟區金融服務中心建設助力徐州高質量發展的提案》,市領導深入一線,了解規劃、建設進展,并現場召開提案辦理協商會,聽取各承辦單位在推進金融服務中心建設中的主要做法及提案者的意見、建議,進一步明確了發展定位、推進方向、建設要求。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政協提案辦理工作,把領辦督辦重點提案作為積極參與協商民主建設、主動領導和支持政協組織參與社會治理的政治行為和活動。市政協為促進提案辦理協商深入開展,構建起開放多層的協商平臺,建立了重點提案辦理“第三方評價”體系,對黨政領導領辦督辦重點提案機制進行了初步探索。重點提案督辦協商促進形成協商共識,推動提案辦理由一般性答復向高質量落實轉變,提高了提案辦理的質量和效率。政協委員履職積極性更高、提出意見建議更加針對,承辦單位的主動性更強、辦理提案直面問題更加務實。
2019年,市政協全面落實中央和省、市委政協工作會議精神,著眼新方位、立足新使命,探索建立重點提案辦理“1+3+1”評價體系,對黨政領導領辦督辦提案的選題、督辦的程序、協商的方式等進一步做出規范。并以重點提案領辦督辦為抓手,以督促辦、以辦促評,把重點提案辦理協商結果作為“雙向”考核的重要依據,納入委員履職考核。實際工作中注重加強“四個過程”的把握和控制,即:市委、市政府重大項目初步征集篩選的過程就是領辦督辦提案調研論證的過程;市領導包掛項目的過程就是領辦督辦提案課題確立的過程;市領導項目調度的過程就是領辦督辦提案推進的過程;重大項目階段性完成的過程就是市領導領辦督辦提案辦結和民主評議的過程。隨著《關于推動軌道交通1號線按期投入運營的提案》《關于加快推進城市路網建設的提案》等一批涉及民生項目重點提案落地生根,領辦督辦提案更加體系化、制度化、常態化,形成很好的示范帶動效應,讓政協提案工作真正實現了從“提了什么向提成了什么、督了什么向督成了什么、干了什么向干成了什么”轉變。
2020年,市政協進一步深化提案辦理協商,堅持提案選題與全市建設大局合拍、與黨政重大決策部署對應、與民生民意難點訴求契合。從市委書記、市長到承辦單位,從上到下配套建立提案協商機制,采取重點提案辦理高層協商、類似提案辦理集中協商、綜合提案辦理聯合協商、專題提案辦理對口協商和累積提案辦理持續協商五種方式,增強提案辦理協商的針對性、指向性、專業性和實效性。從軌道交通建設、地鐵經濟發展到“無廢城市”創建,從人才引育、高質量就業到淮海經濟區產業協同合作、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到應急體系建設……黨委、政府領導從實際、實情、實效出發,從“等提案”督辦到“找提案”督辦,從領辦督辦提案的“小切口”解決“強富美高”新徐州建設中的“大問題”。同時,市政協堅持站高一步、想深一步、看遠一步,找準切入點、抓住關鍵點、把握著力點、探索結合點,把建立和實施黨委、政府、政協領導全員領辦督辦重點提案與推進基層協商民主建設有機結合。先后組織開展56次提案辦理協商活動,400余人次參加,從“第三方評價”結果來看,重點提案辦理的面商率和滿意率均為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