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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于進一步加強我市鄉鎮文化站建設的建議案
    2006-03-17 01:13作者: 吳國本來源:本站

    (2005年11月 22日市政協十二屆24次主席會議通過)

      為進一步發揮鄉鎮文化站弘揚先進文化的主導作用,推動基層文化健康、有序、和諧發展,近期,市政協文衛體委員會組織部分委員和專家,在市政協陳大偉副主席帶領下,就我市鄉鎮文化站建設情況進行了專題調研。委員們通過實地察看、走訪座談、召開專題討論會,詳細了解文化站設施建設、活動開展、經費投入、隊伍狀況及工資待遇等問題,摸清了情況,找出了原因,形成了《關于我市鄉鎮文化站建設與發展的調研報告》,在此基礎上形成本建議案。
      一、我市鄉鎮文化站建設工作的基本情況
     ?。ㄒ唬┗A建設情況?!熬盼濉逼陂g,鄉鎮文化站建設有一定的發展。目前,全市114個鄉鎮中,113個鄉鎮建立了文化站。至2004年底,全市已建成江蘇省群眾文化先進鎮67個,徐州市“萬冊圖書館”鎮32個,“中國民間藝術之鄉”2個,“江蘇省民間藝術之鄉”4個。建成國家二級站2個,國家三級站51個。 
      (二)人員素質狀況。全市113個鄉鎮文化站在職人員471人。業務干部為460人,占總人數的97.7%。大專以上學歷人員168人,占比為35.7%。中級職稱人員為50人,占比10.6%,初級職稱人員166人,占比35.2%。
     ?。ㄈ┗顒娱_展情況。鄉鎮文化站開展文化活動的內容主要是配合當地黨委政府的中心工作,舉辦科技推廣、宣傳教育和各類知識培訓,利用重大節日,開展文藝演出活動。
      二、我市鄉鎮文化站建設存在的問題
     ?。ㄒ唬┼l鎮文化站管理體制不順,缺乏活力。農村文化建設發展過程中存在著體制性障礙。鄉鎮文化站由鄉鎮政府負責管理,縣文化主管部門僅對其行使業務指導職能,這種體制,一是產生了文化專干不專的問題。一些文化站干部常年承擔行政工作任務,難有精力組織文化活動。二是縣(市)區文化主管部門難以調配使用,造成文化站人員不能流動,缺乏活力。三是鄉鎮政府對文化站投入少,管理不力。有的鄉鎮因財政緊張,出現文化站被出租、被擠占、被挪作它用、被拍賣的現象。 
     ?。ǘ┼l鎮文化站設施落后,陣地萎縮。近年來,鄉鎮文化站出現了下滑的趨勢。全市113個鄉鎮文化站中,有76個文化站無活動房,其中無房站16個、危房站4個。鄉鎮文化站文化設施面積由“九五”時期的3萬平方米減少到1.3萬平方米,下降了56.7%。有一些鄉鎮文化站,陣地萎縮、輻射功能差, 缺乏設施器材和圖書資料,加之管理不善,淪為“空殼文化站”。
     ?。ㄈ┼l鎮文化站隊伍素質偏低,人才匱乏。一些文化站工作人員大多是上世紀六七十年代初從事文化工作的,專業知識趨于老化,知識面偏窄,思想觀念較為陳舊。近年來,調進或分配的新增人員大多不是專業人員,文化站工作人員難以評上專業技術職稱。
     ?。ㄋ模┪幕O施資金投入不足,缺乏后勁。國務院有關文件明確要求,“各級政府每年對文化事業撥款的增長幅度要高于當年財政預算增長幅度的1-2個百分點”。江蘇省和我市也先后出臺了相應的文化經濟政策,可我市縣、鄉兩級政府對文化事業的投入均未達到要求。
      (五)文化活動形式單調,內容陳舊。文化活動方式過于簡單,內容缺乏創新,往往僅限于逢年過節辦幾次卡拉OK演出或舉辦一些廣場文化活動,而群眾喜聞樂見、豐富多彩的文化活動形式沒有被充分挖掘和利用。一些封建落后的觀念在廣大農村時有抬頭,“法輪功”、“占卦算命”、“看風水”等封建迷信活動仍有市場。
      (六)文化站人員工資待遇偏低,拖欠嚴重。全市471名文化干部中,有10%的人員發放全工資,每月1100元左右;60%的人員執行國標工資,每月600元左右;20%的人員實行定額工資,每月400元左右;5%的人員只發200元左右的生活費;另有5%的人員因財力所限停發了工資。無論實行何種形式工資,幾乎都存在工資拖欠現象。拖欠時間一般在3至8個月,稍長一點的在10至20個月,最長的達40個月。目前,全市鄉鎮文化站人員均未辦理養老金、醫保金、公積金。尤其是一些老民辦站長已面臨退休,至今身份仍沒明確,退休后生活沒有保障。
      三、進一步加強我市鄉鎮文化站建設的建議
     ?。ㄒ唬┨岣哒J識,高度重視鄉鎮文化站建設
      農村基層文化建設是構建和諧社會、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堅持“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實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統籌城鄉發展、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不可缺少的重要環節。溫家寶總理在今年的中央農村工作會議上明確指出,要繼續加強鄉鎮文化站建設。鄉鎮文化站建設只能加強,不能削弱。各級政府要牢固樹立科學發展觀,采取切實措施,大力推進我市鄉鎮文化站建設進程。
      (二)調整理順鄉鎮文化站管理體制
      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文化建設的指導意見》中明確指出:“加強基層文化建設的主要責任在縣(市)區人民政府?!笨h(市)區文化局是政府的文化行政主管部門,文化站是基層全民事業單位。建議縣(市)區文化行政管理部門對鄉鎮文化站實行垂直管理,將鄉鎮文化站業務、人事、工資等關系交由縣(市)區文化行政部門管理,實行定編、定崗、定員。按照1992年文化部頒發的文化站管理辦法規定,結合我市鄉鎮文化站實際,建議每個鄉鎮文化站核定編制數為2人,即站長1名,業務人員1名。對于業務量較大的文化站可實行人員招聘制。招聘人員的工資、福利可由文化站通過三產收入支付。對于目前遺留的43名老民辦站長工資待遇問題可采取老人老辦法,由市人事局、財政局、文化局聯合發文,依據有關政策給予妥善解決。
      (三)組織實施江蘇省鄉鎮文化站標準化建設工程
      貫徹落實省委宣傳部、文化廳關于組織實施鄉鎮文化站標準化建設工程。對今后凡是由鄉鎮政府投資興建、建筑面積在1000平方米以上、具有7個以上公益性服務功能、實施創新管理體制的文化站,省政府將每站扶持30萬元。為遏制我市鄉鎮文化站逐漸下滑趨勢,緩解鄉鎮政府經濟負擔,建議由市委宣傳部、市文化局聯合組織實施鄉鎮文化站標準化建設工程。凡是鄉鎮建成標準化工程的文化站,市、縣兩級政府給予經濟扶持,建成標準化工程的文化站其產權要明晰,即省、市、縣扶持資金建成文化站的部分,其產權屬縣政府,交由縣文化局代管;鄉鎮政府投資部分的產權屬鄉鎮政府。
      (四)進一步加大對鄉鎮文化站的投入力度
      各級政府要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基層文化建設的指導意見》中“各級政府每年對文化事業撥款的增長幅度要高于當年財政預算增長幅度的1—2個百分點”的規定要求,加大對鄉鎮文化站的投入。建立徐州市鄉鎮文化發展基金,鄉鎮文化發展基金由市財政局按照各級地稅部門開征的3%文化事業建設費中提取。徐州市鄉鎮文化發展基金由徐州市文化局管理,市委宣傳部、市發改委、市財政局負責監督。
     ?。ㄎ澹┴S富農村文化活動內容,創新農村文化活動方式
      文化活動內容決定著文化活動對群眾的吸引程度,直接影響著文化活動的成效。農村文化要由“小文化”發展成“大文化”??h(市)區文化部門要加強對鄉鎮文化站人員的思想、業務培訓,促使鄉鎮文化站人員解放思想,更新觀念,提高技能,不斷探索創新鄉鎮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的發展道路。鄉鎮文化站要面向廣大農民群眾、利用方便農民參與的文化設施和場所,開展農民喜愛的文化娛樂活動,活動既要考慮老年人文化活動的特點,又要照顧青少年學生校外活動的需要。采取固定設施和流動設施、陣地服務和流動服務相結合。在固定文化設施很難發揮作用的地區,可以發展流動文化車,建立流動文化服務點,讓群眾定期在文化服務點享受文化生活。把文化活動同農民的思想教育結合起來,充分發揮文化藝術在思想教育中的作用。通過舉辦科普知識講座、開展群眾樂于參加的文藝體育活動、編發科技資料等形式,使農民群眾自我娛樂、自我教育。發揮農民參與群眾文化建設的積極性,充分利用本地非物質文化遺產優勢,引導和帶領周圍群眾繼承傳統,弘揚先進文化,彰顯本地特色。有條件的鄉鎮可組建農民藝術協會和民間社會組織,最大限度地把農村文化陣地辦成廣大農民求知的課堂、求美的窗口、求藝的樂園、求富的良友。
      加強鄉鎮文化站建設是為了農民的文化生活更加充滿生機和活力,更好地滿足農民朋友日益增長的文化生活需求。委員們認為,要把加強農村文化建設納入當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文化部門要積極主動爭取同級黨委、政府對農村文化建設的重視與支持,認真探索管理農村文化建設工作的新途徑、新辦法 。把農村文化建設納入當地政府經濟建設同步考核的內容之一,各級政府要發揮引導、規范和服務職能,切實保證文化投入,要進一步加快農村文化體制改革步伐,加強基層文化產業鏈的連結與延伸。實踐證明,各級政府只要真正重視基層農村文化建設,切實履行宏觀規劃、管理和服務職能,及時提供公共文化產品,精心培育文化市場,就一定能夠有效地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文化事業的健康繁榮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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