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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州淪陷前的互助儲蓄
    2010-04-02 11:32作者: 陳仲言來源:本站

      “互助儲蓄”這個名詞在徐州解放以后始有,單是“儲蓄”,也是在民國十年(1921年)以后才漸漸興起,當時由銅山郵政局首創,國民銀行(地方集資類似錢莊性質)相繼,其業務僅是收受私人儲蓄存款,均為定期提取。
      
      在清末民初時,徐州有一種類似互助儲蓄性質的“四宗會”。它的形成,是俗稱之為“會頭”的一人,由他向親友聯絡,大會會友十六人,小會會友八人,大會會期四年滿,小會會期二年滿。徐州當時四宗會多為小會,因為大會時間太長,中途易有變化。小會人樂參加,而大會少人問津。
      四宗會的形成,是由會頭聯絡會友滿員后,具紅箋帖于某飯館宴請會友,迨全集則次第各擲骰(讀色)子以定得會之先后,點大者居前,余相繼類推。即點最大者為“頭會”,次二會、三會以至八會,某人為某會,則于會頭發給之“四頁箋”會書上記個人名及會的排序。會頭則總體分別記入自執的會書內,以便按秩收發會金。
      每年四次會期有定月者,即正月、四月、七月、十月,或二、五、八、十一月,各月的初二或十六日。也有以月令為期者,即立春、立夏、立秋、立冬,或春分、夏至、秋分、冬至者不等。每至會期,必相聚宴,宣布得會會友,并將預先收集的會款,當場如數交付得會會友。
      會友應納之款,在民初時期,多為“會底”十吊(十千文),“會幫”五吊(五千文),頭會所得為八人之會幫共四十吊(包括本人者在內),會底暫不付予,俟滿會結束時,分別退還。實際上所得其他會友者為三十五吊。第二次會期相聚時,除不再交會底外,其會幫應照交,并加交“一分利息”三吊五百文(扣除本身會幫)。二會得會時,除得會幫同頭會之數外,另得頭會之息,至于三會得者,可得頭、二會之息,其余依此類推。會友如有拖欠會幫款者,會頭暫以其會底墊付,次日即向其走收。如中途會友身故或其他情況,則由其子弟續任之。會友中如有急切需用,而得會所排較晚,可商于他人與之互換。
      四宗會如此辦法,頗有“透支”和“零存整取”性質,確實方便了會友,借得會之款,可營一般之業,已有營業者,亦可借作周轉,而會頭受惠較會友猶大。
      搖會。在民國十年(1921年)以后,四宗會漸行消失,而搖會繼起,俗稱為“起搖會”,多為家庭壯年婦女所辦,名亦曰“會頭”。參加者謂之“隨搖會”。搖會大體同于四宗會,其“會底”、“會幫”較少,一般會底為二元,首次收取,(當時洋碼已漸行),會幫為一元,固定每月一次,以某日作準,由會頭走收,按隨會人數而定會期如若干月。初次由會頭請齊隨會者,按人數寫紙鬮若干,上為一二三或頭會、二會等字,放于筒內,每人執而搖晃之,鬮出,展視,以定得會次第。隨會者亦多為婦女,少則十一、二人,多不過二十人,每月一人得會,其息約為二分,其他均略同于四宗會。
      老人會。徐州“老人會”之初起,多于浴池及飲食行業從業人員,凡父母年老,一旦不測,在老人會者各出資若干,匯集相助,喪殯之日,凡同會會員均自動前來,協助辦理,并為之掛孝。初則甚為簡單,漸延于商店店主、店員亦有組織者,不久則伸向社會各階層,機關、團體、教育部門人員,雖家境稍裕,亦有參與其事者。其性質與初辦者少異,一則借此炫示人客眾多,交往寬廣,再則在此需錢孔急之時,所得資助,不無小補。在組織方面較前者細致有序,其會員有多至二十八人者。內部分工為總提調一人,總攬喪殯事務,副者一人以為協助,帳、庫、廚房各二人,分別各任其事。總招待一人,以下分設官廳、外場招待,負責招待點主、題主、頂馬客廳及一般賓客招待,另設雜務二人,管理鼓樂、轎店和服役人員,孝子居喪,不問庶事,如遇要事,則由總提調商于主喪者協議后辦理,一般概由總提調布置分派全權任之,直到殯后告畢。
      入會,每一老人作為一會,有為父母或為祖父母者、也有自認雙會者。每月定期交會費若干與公選的會計收存,由會計匯集轉存某錢莊,隨時可以提取,一旦有人“破會”(老人逝世),其他會員另各交“應急款”若干,連同前存,一并交付喪家使用,以濟眉急,并趨前幫助辦理事務,身體力行,不畏勞累,當時人戲稱之為“二孝子”或“二孝孫”。
      平時嗣機還走訪料理喪殯事故有經驗的老秀才、老學究,討教一些禮儀、程序,是以在應事時能做到事有條貫,凡百井然。此舉對于人力財力大有互助精神,是以在社會上一時風起,老人會比比皆是。徐州淪陷以后,因為原來的人多星散,故會多解體。誠可惜也。
      老人會也有題名稱者,曰:松鶴堂、孝思會、盡心會、綿皊等。
      老岳會。當時人多戲稱之為“老丈人會”。一家之中,女兒較多,逐年漸長,或已文定待嫁者,于歸時必有豐厚陪贈,是以使用較多。雖平時經濟稍裕之家,至期不無捉襟現象。一般鑒于老人會之互助形式,認為其法可取,仿而效之,在經濟方面裨有少補。
      民國二十年(1931年)間,居住原丁字巷東口一塾館塾師曾任徐州民報撰稿人汪勁生,行四,人均尊稱為汪四先生,與段少如者及徐州民報社社長姜煦初三人發起成立“老岳會”。
      在當時社會,多沿襲舊習,愛虛榮,尚奢侈,女兒出嫁陪贈器物,貪精求全,雖至臨期,隨時還要有新添補,總認為不夠齊備。故俗語有云:“陪送不盡的閨女,過不盡的年”,雖力量不足,借貸不惜。老岳會“得會”(女兒出嫁謂之得會)時,可得部分錢款以應急需,允為美事。
      一家閨女較多者可入會二三份,入會人按規定時日每月交款若干。有得會者臨時每人另交款若干均付予該家,與老人會相似,有同一般親友,不任事務,如事主先有所懇,則肩任之。
      該會規定從首女至末女止,中途不得退會,亦不得拖欠應交之費。此會無老人會之風彌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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