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豐縣政協堅持把提案工作作為一項基礎性和全局性工作來抓,創新方法、優化服務、增強實效,進一步提升工作水平。
提案質量進一步提高。為使提案更接地氣,該縣向黨政部門征集選題,通過網絡媒體面向社會公開征集提案信息;發揮全縣基層協商議事工作室的優勢,收集提案線索。圍繞全縣重大項目建設、城鄉環境提升等重點和教育醫療、就業養老等群眾關心的熱點問題,印發提案選題參考清單,公布優秀提案范例,主動與部門溝通,搭建知情明政平臺,引導委員選好角度,超前謀劃,在大局下思考建言,確保選題與黨政同向,與百姓意愿同心。調研“深”。將11月定為“提案撰寫調研月”,以鎮街道、界別活動組為主體,機關各委室參與指導,選取具有普惠性、實效性、針對性的課題,以調閱資料、走訪座談和實地查看的方式充分調研,堅持不調研不寫提案。立案“嚴”。嚴格履行立案初審、復審、終審程序,邀請政府相關部門全程參與提案審查工作,堅持“一事一案”、實事求是、簡明扼要,切口小、道理硬、靶向準、措施明的提案要求。對一案多事、表達不清、敷衍塞責的不予立案,對內容相近提案進行合并。
辦理實效進一步增強。縣委辦、政府辦、提案委密切配合專人負責,領導簽批后及時交辦,將辦理須知、工作要點發至各承辦單位。辦理規范。各承辦單位結合工作實際,完善辦理機制,積極與提案者溝通,按照提案的建議清單逐一辦理落實,堅持“不協商不答復”,辦前主動對接,辦中及時溝通,辦后及時反饋,實現了協商率、滿意率大幅提升。督辦有力。以重點提案領導督辦為引領,下發重點提案督辦任務清單。召開承辦單位、提案者及督辦單位面商會,組織調研帶案視察,實現了提案辦理中協商與督辦的有機結合。縣委督查室堅持全面督辦與重點督辦相結合,督促各承辦單位認真辦理,加大督辦力度,確保提案得到有效落實。
工作機制進一步優化。實行重點提案“五步清單”工作法。從調研培育、協商審定、領辦督辦、成效評議、結果反饋五個方面,擬定下發任務清單,環環相扣,清晰明了,指導推動重點提案和面上提案的辦理。探索提案工作與基層協商民主建設有效銜接路徑,把協商貫穿提案工作全過程,不斷豐富協商內容和形式。試行全會集中交辦民生提案新模式。針對民生提案交辦時間較為滯后的問題,按照縣委主要領導要求,經主席會議研究,提案委與政府辦、承辦單位充分溝通后,在五次全會上集中交辦一批民生提案,為提升提案工作的針對性時效性做出有益嘗試。優化提案辦理評價機制,督促提案成果轉化。落實《提案辦理第三方評議制度》,完善由市、縣政協委員、群眾代表組成的“第三方評價”體系,先后對金融監管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民政局、營商辦等單位開展督查評議。健全結果反饋機制。針對承辦單位在辦理過程中存在的不足,強化督查,力促件件有“回聲”。在辦理期間,督促承辦單位對30件提案再次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