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市政協組織部分委員在線旁聽一起非法毒殺野生斑鳩刑事案件庭審。這起案件由徐州鐵路運輸法院通過互聯網遠程開庭審理,也是新冠肺炎疫情爆發以來,徐州地區首次公開審理的涉野生動物保護案件。
案件審理表明,被告人史某在禁獵期且未取得狩獵許可證的情況下,在江蘇省睢寧縣某地,將劇毒農藥摻入玉米粒后撒至墳地內,毒殺野生鳥類63只。經國家林業局森林公安司法鑒定中心鑒定,獵捕的山斑鳩、珠頸斑鳩被列入國家保護的有重要經濟、科學研究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名錄。庭審中,被告人史某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最終以犯非法狩獵罪,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
庭審結束后委員們表示,人與自然是命運共同體,保護野生動物就是保護人類自己。疫情之下,非法捕獵、出售、食用野生動物的危害更加凸顯。此次庭審是對非法捕獵野生動物行為的震懾,也是一次生動的線上普法課。近期,全國人大常委會出臺《關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野生動物保護進入了新的歷史時期。希望濫捕濫食野生動物的陋習能夠逐漸革除,在全社會形成遵法守法,尊重自然、保護自然、敬畏自然的良好風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