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泉山區召開800余次協商議事會,推動解決飛線治理、道路暢通、老舊小區出新等黨政關心、群眾關切、社會關注的民生問題700多個。如今,“‘泉’心為民”協商品牌正在基層扎根,成為泉山縱深推進協商議事、提升基層社會治理能力和水平的重要抓手。
“有事好商量”,就是要“善商量”“多商量”“真商量”,不能“怕商量”“少商量”“虛商量”。現實工作中,有些單位開展協商議事,還存在不太和諧的音符。比如,有的自認為自己能夠代表群眾,無需群眾參與,不善于與群眾協商議事;有的帶著個人喜好,摻雜人情世故,加上自身能力不及,不敢與群眾協商議事;還有的看到群眾的參與意識不高、議事素質不足,不想與群眾協商議事,等等。提高協商議事的質量和效果,就要做到“真商量”;做到“真商量”,必須拿出“真”功夫。
要搞“真下訪”。沒有調研就沒有發言權。商量之事要精準,就得開展“實”調研、做到“真”下訪。調研要廣,不能嫌費時、怕麻煩,要廣聽民聲、廣納群言,知其然還要知其所以然;調研要深,既要現場看、直面聽,還要親自問、系統析,不能浮在表面、就事論事,把某項問題的來龍去脈弄清楚、內外因素搞明白;調研要細,比如對事關公共事務、公共利益、公益事業等民生實事,既要充分照顧大多數人的利益,也要兼顧少數群眾的意見,還要充分征求基層黨政領導的意見。就是要通過張貼公告、入戶走訪、發放征集表、召開座談會等方式,收集、篩選議題并公示,讓“商議什么事、群眾說了算”。
要出“真招數”。做到“真商量”,需見“真招數”。泉山區的協商議事從街道、社區協商延展到網格協商、樓道協商、商圈協商、“微協商”、產業鏈協商、界別協商等,從會場協商拓展到現場協商、廣場協商、小馬扎協商、微信群協商,協商的形式更有針對性、更加簡易化,實現了從閉門開會到開門協商,“線上”與“線下”相融合,不僅激發了群眾參與協商的積極性、主動性,也有效提升了協商的推動性、有效性。其實,商量議事還有很多的管用“真招”,比如,找好商量的人,不僅要有政協委員、黨政領導、村居干部,還要有智庫專家、企業代表、群眾代表,讓各層面的代表都能參與協商議事;又比如,想好商量的形式,盡可能把“議事堂”搬出政府的辦公區、會議室,可以不拘泥形式、不設主席臺、不設發言席,自由發言、不分主次,讓群眾切身感受到協商議事會是真議事、真協商、真民主,等等。只有廣集眾智,廣謀良策,做到言之有理、建之有方,就能實現協商議事的最大效應。
要結“真果實”。彰顯“真商量”,貴在“真解難”。協商議事就好比育苗、栽樹,機制建了、會議開了、方案制了,只是育了苗、栽了樹,唯有苗壯了、果結了,才算達到商量議事的真正目的。那種“光打雷不下雨”“雷聲大雨點小”“雨過地皮濕”之類的行為,與“有事好商量”的內涵和要求是格格不入的。要堅持問題導向和民生導向,盯著群眾最關切的難點、熱點問題,直擊“痛點”,來點“猛料”,顯些“辣味”,讓“商了什么”“干了多少”向“商成了什么問題”“干出了哪些成效”轉變,更好地體現“建”的質量、“干”的水平、“商”的結果,切實把“有事好商量”打造成為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金字招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