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十九大報告中明確指出:人民政協是具有中國特色的制度安排,是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專門協商機構。在慶祝人民政協成立65周年大會的重要講話中也強調:人民政協要發揮作為專門協商機構的作用。專門協商機構既是政協性質、定位、職能的承載平臺,也彰顯了其在國家治理體系中的重要作用。做好市縣政協工作,首先要把專門協商機構的職能、性質、定位突出出來,寓民主監督、參政議政、凝聚共識于協商之中。突出專門協商機構的作用,既體現了政協性質定位的本質要求,也找到了市縣政協履行職能的有效載體和抓手。
把牢“好商量”正確方向
近年來,徐州市政協牢牢把握市縣政協主要工作是協商,主要工作方式是“搭臺”,工作主旨是雙向發力的定位,堅持守正創新,立足徐州實際,大膽探索、勇于實踐,不斷打造新的特色品牌,努力使專門協商機構“專”出特色、“專”出質量、“專”出水平。
出臺《關于制定徐州市政協年度協商計劃的辦法》,市委連續3年把制訂政協協商計劃列入市委常委會年度工作要點,通過黨政領導點題、面向社會征題、專委會薦題、主席會議議題等方式,形成政協年度協商計劃,經市委常委會會議研究通過后,由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市政協辦公室聯合印發實施,推動政協工作與黨委、政府工作有效銜接,做到黨委要求什么、政協就議什么,政府干什么、政協就幫什么。調研視察選題面更寬了,涉及領域更廣了,各項履職成果質量更高了,許多意見建議進入了黨政決策程序,推動了相關工作的開展。
拓展“多商量”載體形式
研究制定全體會議、常委會議工作規則,進一步提升例會協商的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水平。強化全會整體協商,連續兩年邀請市委主要領導深入相關界別,看望委員并參加小組討論;組織全體政協委員集中視察徐州綜合保稅區、軌道交通建設等重大項目和為民辦實事工程,讓委員實地感受經濟社會發展和城市建設的新變化;制定政協全會大會發言工作規則,按照質量第一、黨派優先、統籌兼顧的原則,從市各民主黨派、工商聯,各縣(市)區政協和委員中遴選高質量材料進行口頭發言,邀請市黨政主要領導和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直接聽取委員意見建議,黨政主要領導認真點評委員發言,及時回應委員關切,與委員面對面協商互動,提高了全會協商的層次和水平。改進常委會議專題協商,增加委員發言環節,每次議政性常委會議都組織委員圍繞議題進行集中發言,邀請黨政部門主要負責人列席會議并參加協商討論,提升會議協商成效。近兩年,共安排31名政協常委、委員和5個縣(市)區政協,圍繞12個協商議政課題進行了發言,提出真知灼見。推進立法協商,先后組織近百名委員圍繞《徐州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徐州市安全生產條例》《徐州市工業固體廢物管理條例》《徐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草案)》等開展座談交流和協商討論,有針對性地提出補充意見。
提升“真商量”實際成效
堅持基礎性、普惠性、可實現性原則,制定《提案控數量、提質量十條規定》,創新開展提案調研月活動,嚴格審查立案標準,嚴把提案質量關,杜絕人情案、照顧案、湊數案,推動提案數量由以往的每年700余件,變為每年的400余件。在全省率先建立市黨政領導全員領銜督辦重點提案制度,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均已3次領銜督辦重點提案,累計領辦重點提案68件。首次開展“提案線索雙征集”,修訂《提案工作條例》,完善提案工作“1+3+1”評價體系,出臺定量與定性有機結合的提案辦理評價辦法,對重點提案辦理情況進行民主評議,實現辦理成效最大化。換屆以來收到提案2747件,立案2428件,辦結率100%,滿意率創歷史新高。
健全“善商量”制度機制
依托界別特色優勢,推動界別協商與協商議事工作有機結合,制定《界別協商議事辦法(試行)》,推動27個界別協商議事室建成并運行,進一步豐富有事好商量,眾人的事情由眾人商量的制度化實踐。共青團和青聯界積極探索以界別為主導的基層協商民主建設,積極組織委員先后赴鼓樓區九里街道、泉山區王陵街道等地開展專題調研,有效參與基層協商議事。婦聯界別充分發揮界別優勢,先后赴銅山區、鼓樓區開展專題調研,聚焦廣大群眾對家庭建設的新需求新期盼開展協商議事,取得了良好成效。
增強“會商量”能力本領
在全國政協、省政協精心指導和市委堅強領導下,充分發揮專門協商機構作用,推進政協協商與基層協商有效銜接、與社會治理有機結合,在全國率先探索出一條“黨委領導、政府支持、政協搭臺、各方參與、服務群眾”的基層協商民主實踐之路,把協商議事會議打造成了黨委政府的“好幫手”、人民群眾的“連心橋”、委員履職的“新平臺”,為打響“有事好商量”協商民主江蘇品牌提供了徐州經驗、作出了徐州貢獻。全國政協主席汪洋兩次作出批示肯定,省委婁勤儉書記三次作出批示表揚,省政協黃莉新主席將其譽為“有事好商量”協商民主徐州“金名片”。目前,全市163個鎮(街道)、2709個村(社區)、18個省級以上園區實現了協商議事全覆蓋,創建企事業協商議事室240個、界別協商議事室120個,開展協商議事2.5萬余次,達成共識3.2萬余項,推動解決問題3萬余個,全市信訪集訪量連續兩年同比下降30%以上,有效助推了發展、惠及了民生、凝聚了共識、促進了和諧。在全國地方政協工作經驗交流會、省政協有關會議上先后10余次作了典型發言,《人民日報》、中央電視臺、《光明日報》、《人民政協報》、《學習強國》等30余家主要媒體作了宣傳報道,上海、海南、云南、南寧、貴陽、蘭州等180余家省市政協專程來徐或來電來函借鑒學習,多名同志受邀赴外地授課,宣講協商民主實踐經驗,傳播協商民主文化。這項工作已經寫入了省、市委20余份有關文件,我市相關制度文件作為全國唯一地級市材料列入全國政協主席會議成員務虛會材料匯編,《中國政協》雜志刊登全國政協課題組撰寫的相關調研報告,均給予充分肯定,有力地提升了徐州的知名度、美譽度和影響力。
打造“好商量”徐州名片
市政協辦公室主動與市委、市政府辦公室及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加強聯系,跟蹤了解政協協商成果的領導批示和部門辦理情況,及時將有關情況向委員進行通報反饋。對政協報送的建議案、專項建議、重點提案、調研視察報告、社情民意信息等,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都主動簽批,要求有關部門全力抓好督查落實。上半年,開展調研視察、重點提案督辦20次,報送建議案、調研視察報告、社情民意信息專報等12件,市黨政領導批示15人次。
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政協工作會議暨慶祝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成立70周年大會上發表重要講話指出:“發揮人民政協專門協商機構作用,需要完善制度機制。對協商的參加范圍、討論原則、基本程序、交流方式等作出規定。”“要拓展協商內容、豐富協商形式,建立健全協商議題提出、活動組織、成果采納落實和反饋機制,提高協商實效。”加強和完善政協協商活動制度機制,是發揮專門協商機構作用的重要保障。市縣政協應該制訂協商計劃和協商活動的工作要求,做到協商前有調研,協商中有黨政部門與委員、界別群眾的互動,協商后有成果的報送和跟蹤,確保協商活動有章可循、有規可依。
實踐證明,“有事好商量”協商議事工作,是發揮政協專門協商機構作用、推動政協協商與基層協商有效銜接的重要舉措,是推動政協協商與社會治理有機結合的重要方式,是推動政協協商民主與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有序實踐的創新探索,契合新時代人民政協的新方位新使命,符合市縣政協的職能定位,切實把“人民政協為人民”落到了實處,充分彰顯了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有事好商量,眾人的事情由眾人商量”的獨特魅力。
(徐州市政協理論研究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