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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于我市公墓建設和管理的調查報告
    2006-01-11 17:52作者: 本站來源:本站

    徐州市政協學習宣傳委員會

      10月中旬,市政協高之均副主席帶領部分委員對我市公墓建設和管理情況進行了調查。委員們先后聽取了市和有關縣(市)、區民政局的匯報,實地察看了徐州公墓、徐州第二公墓、云龍區潘塘辦事處公益性公墓、銅山縣三堡鎮刁店村公益性公墓、邳州市官湖鎮新華村公益性公墓、邳州市龍泉澤后園公墓、賈汪區北山公墓的建設和管理情況,并與部分專門從事民政工作和公墓管理的同志進行了座談討論。委員們認為,我市公墓的建設和管理工作逐年加強,為促進全市殯葬改革發揮了積極作用。但由于這項工作起步時間不長,還存在一些問題和困難,委員們對此提出了意見和建議。
      一、我市公墓建設和管理的基本情況
      我市現有經省民政廳批準的經營性公墓9處,其中市區2處,6縣(市)和賈汪區各1處,占地面積1100余畝,可建墓穴20余萬座,現已售出1.9萬余座。全市經批準興建的公益性公墓569處,骨灰堂95個。據統計,我市每年死亡約5萬人,經火化后,10%安葬在合法經營性公墓,50%安葬在公益性公墓,3%安葬在骨灰堂,其余多安葬在非法公墓或散葬在山林中。經營性公墓和公益性公墓大都能夠執行民政部、省、市公墓管理辦法規定的標準。本著“綠化荒山、開發荒山、造福群眾”和“綠化與建設同步”的理念,公墓設施不斷完善,我市9所經營性公墓先后投入500萬元資金用于墓地綠化,目前,6處公墓的綠化率達到50%以上,3處公墓的綠化率達到30%以上,大大改善了生態環境。各公墓實行服務承諾制度、檔案管理制度和墓穴銷售、安葬、立碑簽單制度,提高了服務質量,方便了群眾。各級民政部門抓住清明節祭祀活動比較集中的時機,開展移風易俗、文明祭掃活動,收到了較好效果。
      二、我市公墓建設和管理中的問題及成因
      (一) 經營性公墓入葬方式比較單一
      全市各經營性公墓主要采用建設公墓墓穴的方式,其他如樹葬、壁葬、骨灰堂等殯葬方式使用較少,尚處于倡導推廣階段。有些公墓僅有墓穴葬一種方式,在骨灰處理方式多樣化方面還有值得改進的地方。這一方面是廣大喪戶受“入土為安”的傳統思想影響,不愿采用其他方式,另一方面,有些經營性公墓也不同程度地存在著片面追求經濟效益的思想。
      (二)經營性公墓整體價格水平偏高
      從市到各縣(市)和賈汪區,各經營性公墓墓穴從幾千元到數萬元價格不等,雖然在一定程度上滿足了不同人群的殯葬需求,但由于缺乏專門人才,墓型、材質均由第三方提供,增加了成本,價格水平整體偏高。既增加了群眾的殯葬負擔,容易造成亂埋亂葬,又為一些地方政府從公墓管理部門征收各種費用制造了借口,反過來增加了公墓正常運營、再投入、再發展的困難。
      (三)公益性公墓規劃建設起步較低
      農村村鎮公益性公墓大多由村鎮自發形成的集中安葬地演變而來,缺少統一規劃,集約用地和管理水平不高,有的村鎮公益性公墓任由喪戶選點安葬,布局不合理,比較混亂。既影響村民正常的生產生活,也不符合民政部、省、市公墓管理辦法的規定要求。
      (四)公益性公墓占地多現象較嚴重
      農村村鎮公益性公墓占地多現象比較嚴重,而且比較普遍。銅山縣對村鎮公益性公墓113401個墓穴用地情況的統計表明,占地1平方米以內的僅占8.9%,占地1-2平方米的占67.8%,占地2平方米以上的占23.3%,這與廣大農村火化后普遍使用棺木安葬、地面留有墳頭有很大關系。用一位縣民政干部的話說,現在能夠集中在一起就不錯了。
      (五)公墓建設管理理念仍存在誤區
      根據墓穴所處位置、使用材質、藝術造型等將公墓分為特等、一等、二等、三等本是便于經營管理,無可厚非,但將特等、一等、二等、三等作為劃分墓區的顯著標志,就很容易使人產生錯覺,傷害喪戶的感情。有些經營性公墓著意強調景點建設,既增加了喪戶負擔,也不符合公墓的審美觀。人來自大自然又返回大自然,最后的歸宿應該是具有自然美的地方,公墓的美是美在自然上,而不是建筑和景點上。公墓要通過花草樹木展示自然風光,建筑物和景點只能烘托自然美,而不能喧賓奪主影響自然美。
      (六)非法公墓仍在繼續建設和經營
      經過1998、2000年兩次大規模清理整頓,大多數非法公墓按照市政府《通告》要求,落實了關閉措施。但個別非法公墓經營者法治意識淡薄,至今仍在繼續非法建設和經營,破壞了自然環境,嚴重阻礙了全市殯葬工作的統一規劃和管理,雖經市民政部門多次查處,但至今未能從根本上解決。
      (七)平墳還田還林的任務依然艱巨
      農村村鎮公益性公墓大多是歷史形成的,地面大多留有墳頭。另外,在市區的山林、農村偏遠的田地,一些公路的兩側依然散見一些墳頭。徐州市區和周邊縣(市)多丘陵、山林,市區居民形成了死后埋葬在山林的習慣,雖經多次清理整治,依然很難絕跡。特別是個別山林管理單位和護林人員,利用人們的這個習慣和想省錢的心理,趁機牟取私利,為亂埋亂葬大開方便之門,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公墓管理的困難。
      (八)殯葬改革的輿論氛圍不夠濃厚
      目前,建設和使用公墓的意義、作用還不廣為人知。許多群眾對公墓不是骨灰處理的唯一方式的認知還不到位。黨員干部在殯葬改革中的示范帶頭作用不強,群眾主動參與殯葬改革的積極性不高,部門之間協調配合的工作力度不大,整個社會所形成的殯葬改革輿論氛圍不濃。其主要原因是重安葬、輕傳承,加強組織領導不夠、大力宣傳倡導不夠,公墓管理缺少文化底蘊,公墓作為精神文明新風尚重要陣地的作用發揮不夠充分。
      三、加強我市公墓建設和管理的意見和建議
      (一)結合制定“十一五”規劃,盡早出臺我市殯葬設施建設管理整體規劃
      加強公墓的建設和管理,是深化殯葬改革的基礎工作,也是從源頭上解決亂埋亂葬的重要舉措。要抓住制定“十一五”規劃的有利時機,適應殯儀服務市場逐步向社會開放的新形勢,從貫徹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戰略目標出發,認真研究制定我市“十一五”期間殯葬設施建設管理整體規劃。要按照民政部和省民政廳的要求、根據人口數量、年平均死亡率、骨灰安葬比例等科學測算未來五年我市及各縣(市)、賈汪區的公墓數量和面積,統籌規劃,合理安排,分期建設。要嚴格審批手續,嚴格控制公墓規模和數量,堅決避免公墓“遍地開花”對生態環境和城市形象的負面影響,使公墓建設逐步走上依法、有序、健康、可持續發展的軌道。
      (二)及早采取措施,加強對現有經營性公墓和公益性公墓的整頓和改造,要按照控制規模、依法經營、規范管理、美化環境、優質服務的要求、加強對現有經營性公墓的管理和指導,強化公墓年審制度。村鎮公益性公墓是公墓建設和管理的重點和難點。要充分發揮各縣(市)、賈汪區民政部門的作用,有計劃、有重點地分期、分批解決現有公益性公墓占地較多的問題,不斷探索公益性公墓建設運作的新路子,逐步加大對公益性公墓的規范化管理。要根據我國人多地少的基本國情和我市的實際情況,珍惜每一寸土地,采取有力措施,對非法公墓和亂埋亂葬比較集中的地方有計劃地進行集中全面的清理,強化執法手段和監督措施,嚴肅查處違規行為,提高公墓入葬率,杜絕亂埋亂葬現象。
      (三)創新公墓發展模式,把公墓建設成為文明示范的窗口
      要落實公墓管理法規,積極引入競爭機制,提高工作人員素質,采用微機等現代化手段,提高公墓的管理水平;要堅持以人為本的理念,深化管理體制改革,切實搞好公墓的綠化和美化,用富有文化底蘊和人文關懷的墓區名稱代替等級劃分,滿足城鄉人民多元化的需求;要加大殯葬改革宣傳力度,大力倡導文明辦理喪事的新風,積極引導廣大群眾采用文明的殯葬方式,抵御封建迷信思想的侵蝕和影響;要正確處理長遠規劃和近期發展、全面綠化和重點美化、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關系,把公墓的建設和發展與宣傳、教育和引導群眾結合起來,大膽探索公墓建設和發展的新路子。不斷提升我市公墓行業的管理服務水平和公眾形象,努力把公墓建設成為“廉潔的園地” 、“文明的窗口”。
      (四)形成工作合力,為公墓建設和發展創造良好的外部條件
      公墓的建設和管理是殯葬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深化殯葬改革,做好公墓的建設和管理工作,對維護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推動經濟社會健康、協調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各級黨委、政府要從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大局出發,將公墓建設和發展問題擺到議事日程上來,加強協調,統籌安排,堅決杜絕亂批亂建,切實解決公墓建設和發展中的困難和問題。各有關部門要在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與民政部門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為公墓的建設和發展提供良好條件。社會各界和廣大人民群眾要理解、尊重和支持民政部門的工作,為建設繁榮、文明、和諧的新徐州做出自己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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