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堯等委員:
您們提出的“關于快捷辦理提案的兩條建議”提案已收悉,現就提案提出的有關問題答復如下:
提案是政協履行職能、發揮作用的重要形式。按照我市政協《提案工作條例》的要求,“提交提案必須使用統一印制的提案紙,書寫應符合規范要求,一事一案,字跡工整。”在今年市政協十二屆一次會議召開之前,我們對過去使用的提案紙格式進行了一些改進,目的就是為了使提案紙的設制更科學規范,更符合委員書寫提案的要求。對于您們在提案中提出的有關提案紙表格問題,我們將認真對待,并結合我市政協提案工作的實際需要,對現用提案紙格式進一步進行改進,以方便委員撰寫提案。 提案工作作為一項規范性很強的工作,從提案征集、整理、交辦、到辦復,不僅需要一定的程序,也需要一定的時間(提案工作條例規定:承辦單位接到提案后,一般情況下三個月內辦復)。由于目前我市提案交辦主要是通過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協聯合召開交辦會的方式進行,這樣就有可能使提案交辦時間相對較長。為盡量縮短交辦時間,加快提案辦理,我們對以往的交辦做法進行了改進,對今年政協全會期間征集的提案,在交辦會召開之前就提前交各承辦單位進行辦理。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們將積極采納您們的建議,注意提案的時效性,加快交辦進度,更好地發揮提案的作用。
感謝您們對政協提案工作的關心和支持,歡迎繼續提出寶貴意見和建議。
聯系人:蔣衛東 聯系電話:3723274 二○○三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