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8年5月5日至23日,中國共產黨召開了八屆二中全會,大會正式通過了“鼓足干勁、力爭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設社會主義”的總路線,會后討論了人民公社的基本構想。八屆二中全會以后,轟轟烈烈的“大躍進”和人民公社化運動在全國開展起來了。7月,銅山縣大廟鄉14個高級社、5700多農戶合并成立“大廟農場”。邳縣徐塘鄉也掛出“國營徐塘農場”的牌子。8月中旬,全地區己成立66個鄉級規模的農場。
1958年8月6日,毛澤東視察了七里營人民公社。毛澤東說:“看來‘人民公社’是一個好名字,包括工農兵學商,管理生產,管理生活,管理政權。‘人民公社’前面可以加上地名、或者加上群眾喜歡的名字。”人民公社的特點是“一大二公。”8月9日,毛澤東在山東視察時指示說:“還是辦人民公社好,它的好處是,可以把工、農、商、學、兵合在一起,便于領導。”這些消息在報刊上發表后,全國各地群起仿效,紛紛試辦人民公社。
1958年8月17日至30日,中央政治局在北戴河舉行擴大會議,會議確定了比八屆二中全會還要高的經濟指標,并討論通過了《關于農村建立人民公社問題的決議》,決定在全國農村普遍建立人民公社。決議指出:“人民公社是建成社會主義和逐步向共產主義過渡的最好的組織形式”,“人民公社是形勢發展的必然趨勢”,“在目前形勢下,建立農林牧副漁全面發展、工農商學兵互相結合的人民公社,是指導農民加速社會主義建設,提前建成社會主義并逐步過渡到共產主義所必須采取的基本方針。”決議認為:“看來,共產主義在我國的實現,已經不是什么遙遠將來的事情了,我們應該積極地運用人民公社的形式,摸索出一條過渡到共產主義的具體途徑。”北戴河會議以后,在全國很快形成了“大躍進”和人民公社化運動的高潮。
(一)
1958年8月,辦人民公社之風很快吹遍徐州大地,一時成為人們議論的中心,辦農場的積極性轉移到了辦人民公社上來。中共徐州地委組織各縣、市委書記、合作部長、部分鄉黨委書記去河南省考察學習。8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北戴河會議尚未結束,徐州地區第一批人民公社誕生。9月1日,徐州地委通知各縣、市委,提出創辦人民公社的具體方法、步驟和有關政策。3日,邳縣、睢寧兩縣完成人民公社化。9日,徐州地區歷時15天,全面實現人民公社化。由原來的66個農場,2631個高級農業社和1595戶單干農民組成203個人民公社,入社總農戶1248980戶,占全地區總農戶的99.11%(未加入的還有3175戶)。
人民公社的規模:1千戶以下2個,占1%;1千至3千戶10個,占5%;3千戶至5千戶39個,占19%;5千至7千戶84個,占41%;7千至9千戶42個,占21%;9千至1萬戶10個,占5%;1萬戶以上16個,占8%。最大是邳縣戴莊、白龍埠、官湖、陳樓、邳城5個鄉28076戶組成的“官湖紅旗人民公社。”
1958年8月26日至9月9日,人民公社化高潮的15天里,徐州地區200多個鄉鎮,都召開了萬人大會,慶祝人民公社成立。全地區高級農業社的干部和社員們帶著“申請書”和“決心書”敲鑼打鼓,從四面八方涌入會場。有的凌晨3點吃飯,提早進入會場。地委、縣委每天都要接待成群結隊的人民公社社員和干部的報喜,鞭炮聲連綿不斷。
在這個時期內,中共徐州地委和各縣、市委,把辦人民公社的工作當作唯一的中心任務,成立了“建立人民公社辦公室。”抽調1920名干部組成工作隊深入基層,其中縣委正副書記16人,正副縣長、部長9人,鄉黨委書記、鄉長248人,一般干部1647人。各縣、市又抽調15553人,組成數百個宣傳隊,在基層干部和農民中宣傳人民公社的優越性,開展大鳴、大放、大辯論,對極少數人的錯誤言行進行“重點批判”,促使人民公社化運動迅速發展。
(二)
徐州地區的人民公社組建初期規模大小不一,隨后調整為一鄉一社、鄉社合一,和鄉人民政府一套班子、一個機構,兩塊牌子。人民公社黨委(即鄉黨委)設正副書記及委員。下設組織部、宣傳部、監委會、共青團委、婦女聯合會。公社行政為管理委員會,設正副社長(即正副鄉長),下設農村部、水利部、工業部、財貿部、文教衛生部、勞動福利部(沛縣稱科)和計劃委員會。部長及計劃委員會主任多由公社副社長兼任。人民公社初期實行全公社大權集中,由公社統一規劃、統一經營、統一領導。公社直接經營全社范圍的工廠、礦山、企業,統一掌管全社的工業生產和農林牧副漁業生產,統一調度全社的勞動力和生產資料(包括土地),統一制訂全社的收益分配方案,實行全公社統一盈虧、統一分配。
生產大隊是人民公社管理體制的一個層次。開始有的地方稱管理區,1963年以后,統一稱為生產大隊。在人民公社初建時,生產大隊多以原高級社為基礎,規模大小不一。生產大隊設管理委員會和中共黨支部,領導人為管委會主任(有的稱大隊長)和黨支部書記。取消村的建制,生產大隊取代行政村的各項職能。大隊設共青團支部、婦女、民兵等組織。后在整社中多次調整規模,逐漸形成以自然村為基礎,由一村或數村組成。
初期的大隊,是由公社授權分片管理本大隊的工農商學兵,幫助生產小隊進行經濟核算和作物布局,經營人民公社下放的較小的工廠和企業及本大隊范圍內的農林牧副漁業生產,管理本大隊的小學校,統一規劃和調度使用全大隊的勞動力、生產資料(包括土地)。1959年初,實行“三包一獎”,成為人民公社分片的核算單位,代表公社管委會作為“三包一獎”的發包單位,實行大隊統一標準的收益分配。1962年3月,人民公社調整為以小隊為基本核算單位。徐州地區3364個大隊,有3273個實行小隊核算,取消了“三包一獎”,大隊下放了調度勞動力和生產資料的權力,不再搞大隊一級的分配方案。但全區仍有91個大隊繼續實行大隊核算,成為人民公社內相對獨立的經濟實體。
人民公社的生產小隊,設隊委會,由干部、專業人員、作業組長和個別老農組成。生產隊設正副隊長、會計、保管員。
人民公社初建時期,生產小隊僅是公社的基層勞動組織,承包生產大隊發包的“三包一獎”,使用相對固定的土地、勞力、耕畜和農具,經營承包農田的從種到收的生產任務,兼營本隊的林牧漁副業生產,指導社員家庭副業生產。實行小隊基本核算后,生產小隊成為本隊生產生活的組織單位,確定土地歸生產小隊使用30年不變(后改為無限期),生產隊擁有本隊勞動力的管理和使用權,耕畜、農具和其他生產資料所有權。按規定完成國家的稅收和征購、派購任務,上交人民公社和大隊的提留。以生產隊為單位收益分配。
成立人民公社時,全地區生產小隊24695個,在改變核算單位過程中,作了較大范圍的調整,達28074個,以后又逐年部分劃小。
(三)
人民公社剛建立時,實行軍事化管理,大兵團作戰,“敞開肚皮吃飯。”那時吃飯不要錢,一時間,各人民公社食堂紛紛興起。到1958年11月中旬,全地區已辦各類公共食堂21499所,最高峰時達25063所,在食堂就餐的有474.8萬人。
1、公社食堂
以人民公社(鄉政府)機關食堂為基礎,與社直企事業單位食堂合并而成。
就餐人員:人民公社機關干部、工商企事業人員、學校教職員、非農業人員等。
經營方式:不講核算,有工資收入的人員,按定額交糧票和少量現金。無工資收入和農業人員吃飯不要錢,吃飯定時不定量。
糧款來源:糧食包括國家供給吃商品糧的計劃部分,不足部分從各大隊調入。蔬菜粗菜從各大隊調入,商品菜的菜金從公社經費、脫產人員交納的伙食費、工商企業提取,不足部分從各大隊籌集。
2、大隊食堂
就餐人員:本大隊的管理人員,從事大隊集體生產的社員、小學教師、商業代銷點、服務性行業(敬老院、托兒所、縫紉組、衛生室)人員及流動人員。
經營方式:吃飯定時不定量,不收錢,無核算。
糧款來源:本大隊直接從事的農業收入和工副業收入,生產隊的上交,不足部分從生產隊調進。
3、生產隊食堂
就餐人員:本隊所有社員群眾,不分工種和男女老幼一律在食堂就餐。社員來往的親戚朋友、流動人員也在食堂就餐。
經營方式:開始不定量、不記名、不記帳,不允許社員家庭自炊。1959年春季改為定量,按人頭發給,后又改為按大小口定量發票,憑票領取,節余自己,不夠不補。4~5月份起,糧款緊缺,部分生產隊改為農忙食堂,允許社員從食堂領飯回家自炊。
糧款來源:本生產隊的生產糧、原高級社的儲備糧(需經公社批準),困難隊由公社大隊撥給的調劑糧、國家返銷糧、救濟糧等。現金由生產隊自籌,蔬菜由生產隊自種自食,不足部分“低標準、瓜菜代”。
4、其他食堂
1958年11月份,在人民公社三級食堂之外,還辦了一些專業食堂。全地區專業食堂中的幼兒食堂656所,小學食堂574所,老人食堂593所,有的大隊還辦起了病號食堂,主要為當時浮腫病人所設。這些食堂糧款均由生產隊供給。1959年春,由于生產隊糧食緊張,均先后停辦,并入生產隊食堂就餐。
5、公共食堂的整頓和終止
進入1959年春季,人民公社的各級食堂弊端百出,社員不滿,各級先后開始整頓,表彰節約用糧、善于調劑生活安排得當的食堂,推廣瓜菜代,批評糾正辦得不好的食堂,實行“以人定量、指標到戶、糧食到堂、憑票吃飯、節約歸己。”砍掉一些專業食堂,公社機關和駐地的非農業人員實行自炊,社員中的老弱病殘也允許自炊。經過整頓,生產隊食堂辦得好的有11528所,有4025所轉為農忙食堂。
公共食堂經過多次整頓,到1961年,證明確實不利于人民公社集體經濟發展,嚴重妨礙社員生活,許多矛盾和困難無法克服,社員群眾不滿,干部信心日益降低。年底,中共徐州地委發出通知,各地食堂可以暫停,糧食發給社員,讓社員過一個溫暖的冬季和春節。1962年春節后,絕大部分食堂不再恢復。歷時兩年零四個月的徐州地區人民公社公共食堂全面結束。
(四)
人民公社一成立,就投入大煉鋼鐵、大搞農田水利、大搞平田整地、大辦工業、大辦交通運輸、大辦養豬場、養雞場、大辦教育、大辦衛生等等。各種“大辦”交織在一起,各項“大辦”都向生產隊伸手要勞力、不計報酬,這股風越刮越烈,很快形成了一種對集體經濟和社員家庭十分大的沖擊波。這股風,后來被稱為“五風”,即:浮夸風、強迫命令風、共產風(也叫一平二調風)、瞎指揮風、多吃多占風。1961年據有關部門不完全統計,“五風”期間,徐州地區區平調集體和社員的鐵鍋、鏊子等生活用具431.4萬件,生產用具300多萬件,耕畜9311頭,土地57.5萬畝,成材樹折合木材73359立方米,無償占用勞力2453萬個勞動日,平調房屋24.5萬間、(豬、羊、雞、鴨、糧、菜、樹苗等無法計算),總共折合人民幣16957.8萬元。瞎指揮造成的損失達5564萬元。
在貫徹中共中央“鄭州會議”精神和“十二條”時,中共徐州地委和各縣、市委等連續對“五風”作了認真的檢討和批判,并責成各級政府和有關單位徹底退賠。大股的“五風”剎住了,但沒有根絕,直到實行生產隊核算才基本停止。
(文中數據來源于《徐州農村經濟體制變革志》等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