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艷,市政協委員,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管理辦公室主任、司法改革辦公室執行主任,徐州市第六期“拔尖人才”,民革徐州市委參政議政委員會委員,兼任徐州市黃埔親屬聯誼會法律顧問。
張艷從事法官職業十七年,審判經驗豐富,審理了大量民商事疑難案件,在公司法訴訟、票據法訴訟等商事領域主審新類型案件,處理審判監督程序重大復雜案件,多次被評為優秀法官、審判業務骨干,并被推薦參選全國審判業務專家。牽頭法院司法改革工作,確保員額制改革順利推進,被評為省司法改革先進個人。在辦案過程中,勤于審判調研和業務指導,及時將前沿理論與司法實踐及徐州經濟社會發展的現實相結合,形成十余篇業務指導規范性文件。法學研究論文多次發表于國家法學核心期刊《現代法學》、《人民司法》、中文核心期刊《法律適用》,在法律出版社出版《關系契約與契約關系》專著。調研文章多次在最高法院、江蘇省高院、江蘇省經濟法學年會獲獎。
張艷始終牢記政協委員職責,認真履行政協委員義務,積極參政議政、服務社會。任市政協委員以來,累計提交提案15篇、社情民意信息12篇,連續兩年獲得市政協優秀提案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