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互聯網為主導的共享經濟是經濟發展的新模式。這種模式在實現資源價值最大化的同時,也為知識產權保護帶來新的挑戰。針對江蘇某市2015年來辦理的120件侵犯知識產權案件分析發現,共享經濟領域知識產權保護呈現“三化三難”特點和困境,亟待重視解決。
一是侵權行為大眾化,理念轉變難。共享經濟主要特點是最大化實現“資源共享”,但易給社會公眾造成“共享”就是共同占有的誤區,模糊了“擁有”和“占有”的界限,造成侵犯知識產權的行為。
二是侵權手段多樣化,調查取證難。共享經濟離不開互聯網技術的支撐,但日益發達的互聯網技術也催生出許多專業性強、科技含量高的知識產權侵權新手段,導致調查取證難度加大,其中購買使用“私服”“外掛”等程序進行所謂“共享”模式的案件明顯增多。
三是法律規定模糊化,侵權行為認定難。共享經濟模式靈活多變,出現一些復雜的涉嫌侵犯知識產權的行為,例如短視頻以及部分片花、預告片是否為侵權客體,《著作權法》和《刑法》均沒有明確規定,導致對案件性質、涉案數額等方面的認定帶來困難。
針對以上問題,建議如下:
(一)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將共享經濟模式下涌現出的一些特殊商業模式納入《專利法》《著作權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中,進一步規范和明確共享經濟模式下知識產權侵權審查標準等,增加新例示,消除法律保護空白。
(二)建立健全工作機制。積極探索共享經濟模式下整治知識產權侵權行為的有效措施,依托“兩法銜接”工作平臺,完善公安、行政執法機關的聯席會議制度,就涉及共享經濟模式下知識產權侵權案件的認定等問題深入研討,出臺舉措,形成打擊合力。
(三)加大宣傳普及力度。以“知識產權日”活動為契機,通過發放知識產權讀本等方式,開展共享經濟知識產權政策宣傳;充分利用互聯網、微信、微博等平臺在線進行宣傳推廣,常態化為公眾普及相關知識、制度及案例,不斷強化公民尊重和維護知識產權的自覺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