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市政協社法委召開立法協商會,圍繞修訂《徐州市集中供熱條例(草案)》開展協商討論。市人大法工委有關同志和部分政協委員參加會議。
原《徐州市集中供熱條例》自2016年5月1日正式實施,隨著經濟社會發展和上位政策法規調整,關于業主共同決定事項表決、新建住宅項目供熱設施建設、供熱工程質量、供熱企業職責義務等方面的條款,已不適應當前形勢。
委員們認為,修訂《徐州市集中供熱條例》,是運用地方立法權限,規范、推動和保障我市集中供熱工作的一項重要制度建設,也是及時回應社會關切、推動解決供熱實際問題的現實需要。圍繞修訂條例草案的具體內容,委員們開展了熱烈討論,對部分條款提出了修改建議。
市人大法工委主任莊志剛表示,委員們的意見建議很有針對性,將認真分析研究,繼續修改完善條例草案,讓法規制度更加適應新形勢,更好滿足廣大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需求。